卷首语:我打算在30周岁生日之前写30个记忆里的人和事,作为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。这些人无论男女老幼前后左右忠奸,总是留下了一些记忆的。我真的有些怕这些记忆若干年后都散了。从今天开始,大概恰好是32个工作日,应该够了。我妈说我出生的头4天都没睁眼,所以刨去1980年的那两天不算,正好30篇。
开始。
东林哥是我半岁到两岁之间的保姆王大妈的大儿子。他家还有一个东风哥。两个都大我10多岁。
王大伯是小平岛海军的军官,家里不缺钱。王大妈带小孩纯为了给自己找点儿事干。那个时候一个月我妈给她15块钱(其实也不少了)。
一岁的时候当然没有记忆。我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我大概5、6岁的时候。我妈厂子跟小平岛驻军搞联欢,她把我又临时送到了王大妈家。然后两个女人就出去了,好像是看节目看电影之类的。留下两个半大小子在家里看护我。
这俩小子怎么可能甘心呢?东风哥就撺掇东林哥去钓鱼。东林哥就哄我:“大致,钵里有草莓,柜里有小人书,在家等哥哥钓黑鱼回来给你炸着吃,好不好?尾巴都给你。”可是我根本不吃他那一套:“不带我你们就别想去!”
好吧,俩小子领着我就到了小码头,熟练地解开了一条舢板,把我抱了上去。出海没多久,我就睡着了。
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四周都是水,什么都没有,害怕就哭了起来。东林哥比较有办法,给了我一只他们不知怎么弄上来的蚆蛸(章鱼)让我玩。并且说,如果把它的墨都弄出来喝干净了,就能练成九阴白骨爪。于是我就开始蹂躏那只蚆蛸,把弄出来的墨挤到一个罐头瓶盖上,然后像小猫一样舔食掉。瓶盖没什么问题,问题是那瓶子,是哥俩用来装鱼喂子(鱼饵)的。在黄海沿海的钓鱼者和浅水鱼类们最喜欢的鱼喂子有一个名字——海蛆。
又过了一会儿,俩人大概只钓上了小鱼5、6条,但是时间已经过了挺久了,就把船摇了回去。上岸后我就吵吵腿软头晕。东林哥说没事,你第一次坐船晕船了,以后习惯就好了,我背你回去吧。
在东林哥背上待了没两分钟,我就吐了他一身。也不知是因为晕船还是因为吃了不干净的猫粮。
后来,我没揭发他俩跑出去钓鱼的事,东林哥也没说我吐了他一身。
1981年,是我被送到王大妈家看护的年份。
卷首语很有爱
找时间我要效仿@@
图片是什么东西啊?
海蛆
30个,这个创意不错
就像看儿童文学一样,挺有味道的
你的创意很好,三十而立,我今年23,我要模仿,花6年时间,一年写5人~~刚好在而立之年凑足三十
自己给自己庆生最开心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