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狗了

我讨厌狗的理由是,其它的动物都是见生人就躲,只有狗是见人就上,你也不知道是要咬你还是要舔你,虽然同样恶心。
最近几天,常混的某个论坛因为云南的什么狗肉大会而变得乌烟瘴气。一面是喊打喊杀,高呼吃狗有理,另一面也是喊打喊杀,要对方给狗道歉。

作为一个怕狗而且吃狗肉的人,貌似俺应该站在“反狗奴”一方。
其实不然,我的态度其实是:屁大点儿事,吃饱了撑的。
爱狗等同于爱人乃至远胜过爱人固然有些脑残。但人家脑残是人家的事,我没有任何理由提出反对。学米国人把狗当成家人的话,也没什么不可以的。指责他们为什么不吃素更是无理取闹。人都是生而不平等的,更何况牲畜。狗就凭着外表和奴才性格讨得人喜欢,又能怎地?

但是,待遇跟责任总是光与影的两面,在吵吵米国狗如何如何的时候,是不是也应该看看人家是如何限制狗咬人的?米国的宠物狗进家门前必须要有专门的部门进行驯养,咬人的狗要记入档案,两次咬人直接带走……民主社会责权分明嘛。
中国呢?狗噪音无人管,狗便便无人管,城市里限制大型犬的龟腚形同废纸,狗证在收完钱以后同样形同废纸,狂犬病疫苗究竟有没有作用要看天,被狗咬以后其主人愿意出医药费已经是仁至义尽……河蟹社会忍着就算咯。
米国的狗是人类的朋友,中国的狗是人类的奴才和菜,或者中国的人是狗的奴才和菜。

所以,爱狗人士大可去那些自由之帮奉献爱心。
至于本朝,六畜嘛,怎么可能不是用来吃的呢?吃狗的历史可比吃猪还要悠久。

我不爱吃狗肉的唯一理由是,大多数时候狗肉不容易做好,腥得厉害,不好吃。
所以只有吃货的人生观才是正确的,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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